轉貼:又見笨色(與先生府的理念結合~~~綠卡)

2011040900:12

以下圖文,引用轉貼自幫煮的又見笨色

         <<--圖片來源: 台北ㄟ孤兒

     又見笨色

 

大法官提名又凸槌 / 陳碧玉坦承最高法院法官任內有綠卡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apr/8/today-t1.htm

〔記者楊國文、項程鎮、王寓中、曾韋禎、施曉光/台北報導〕馬英九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風波,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!「恐龍大法官」爭議未息,他提名的另一名大法官人選陳碧玉,又爆出在最高法院法官任內曾擁有美國綠卡!

爆雙重國籍 陳強調已放棄

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前天被爆料擁有雙重國籍並在美國置產,她昨天出面表示,自己已放棄美國籍,但承認她任職最高法院法官期間,基於「親情」考量,○八年一月申請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(綠卡),一年八個月後始宣誓放棄;她說,這些都據實在大法官推薦書上填明。

提名太荒唐 法界轟賴下台

馬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連爆重大爭議,法界人士及朝野立委都看不下去。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直言,這次大法官推薦和提名,是司法史上最荒唐的一次!司法院長賴浩敏應下台負責。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?正等也說,陳碧玉有美國綠卡,雖不違法但有道德疑慮,社會觀感不好,對國家的忠誠度會被質疑。

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痛批,為什麼提名四個大法官,就有兩個出問題?對台灣沒信心的大法官,如何守護憲法?從司法院長賴浩敏、審薦小組到馬英九都不適任,賴應立即下台;立委管碧玲則譏諷馬自己也有綠卡爭議,才對法官等擁有綠卡不以為意,因此一犯再犯。

明快處理邵 府這次很低調

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批判陳碧玉太不應該,怎麼對台灣這麼沒信心?黨團書記長謝國樑也說,此事「聽起來是有一點不妥」,未來立院行使同意權時,黨團將嚴格審查。

馬原提名的四位大法官人選,其中邵燕玲被踢爆曾被指為「恐龍法官」,總統府迅速「處理」,緊急更換提名人,但陳碧玉自爆曾擁有綠卡後,總統府昨晚低調回應,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,陳的美國籍及永久居留權都已放棄,相關資訊均註記在審薦資料中。

立委促負責 賴:自有原則

針對立委要求下台負責,賴浩敏回應,該如何自處「我自有原則」,不會隨立委起舞,未來仍會盡力推動司法改革。至於若事先知情,是否還會推薦陳碧玉?賴則說,他會顧慮社會觀感並慎重考慮是否推薦,但法官有綠卡不違法,有雙重國籍才觸法。

現任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陳碧玉昨召開記者會表示,前晚總統府連繫,指媒體在查證她有無雙重國籍,因此她拿出宣誓放棄美籍的資料,說明確於一九九二年取得美國國籍,一九九六年十月已宣誓放棄才回任法官。

陳碧玉說,她是個以家庭為重的人,因在美國賓州的女兒懷孕,和女婿兩人當醫生都很忙,因此有休假常會赴美幫忙照顧女兒和兩歲的孫女,每次約停留兩週,為經常赴美方便,才請女兒替她申請於○八年一月取得綠卡,後來已無赴美照顧必要,隔年九月宣誓放棄。

陳碧玉說,她得知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推薦她為大法官被提名人時,曾問:「我有資格嗎?」楊說:「妳就將它填好吧!」陳表示,推薦書的「目前有無雙重國籍」、「是否曾有雙重國籍」欄位中,都將曾有過美國籍及綠卡據實填寫,沒有隱瞞。總統約見時有提及她對人權、財產申報等法律見解,並未詢及綠卡等問題。

媒體追問,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申請及持有綠卡,自認適當、沒爭議嗎?有無考慮過先辭法官再申請?陳坦承,先辭法官較適當,但「自己無雙重國籍問題,法律上是合法的」。她說:「當時想法是如果孩子有照顧需要,應該要辭(法官),就會辭」,將來立院審查時她會據實說明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看完上面那則新聞,實在是.....

陳碧玉說,她是個以家庭為重的人,因在美國賓州的女兒懷孕,和女婿兩人當醫生都很忙,因此有休假常會赴美幫忙照顧女兒和兩歲的孫女,每次約停留兩週,為經常赴美方便,才請女兒替她申請於○八年一月取得綠卡,後來已無赴美照顧必要,隔年九月宣誓放棄。<<--我聽妳在放屁!!

那我當年懷孕生子,我阿母也是來美國幫忙照顧,為何不用申請綠卡?

放屁當有趣的陳法官別再拗了啦!!

美簽一次都是給六個月,還可以延簽,就算不延簽,只要在六個月到期前出境再回來就可以了.

你說的每次約停留兩週是你自己還要回台灣工作,跟申請綠卡有個屁關係啊? 真是夠了!!真當台灣人都是白癡嗎?

當年我阿母每次來美國都是停留約四個月,住到快瘋了才回台灣透氣一下,然後就又繼續來美國照顧,直到孫子孫女大了點才不再來....

陳法官你這種理由真的是厚.....顏無恥ㄋㄟ你!!

愛拿外國居留權或當外國人就去拿就去當,沒人會說你怎樣,既然要任公職,那就請你認份一點!!少耍無恥了!!

 

還有,

陳碧玉你以家庭為重和你拿綠卡有個屁關係啊?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這裡Eagle先跳針插話,下面這篇抹粉的裝"平衡"報導,我僅留文頭的"關鍵"字句,餘下的全文請參看聯結,聯合報,來這套)

陳碧玉二女兒在美溺斃 更為大女兒盡力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1/6260343.shtml

【聯合報╱記者王文玲、張嘉芳/台北報導】

陳碧玉昨天一再強調必須幫女兒忙,下一代很重要,讓很多人不解。據了解,陳碧玉的二女兒於二○○三年八月在美國溺斃,心中有無法對外訴說的傷痛,讓她格外珍惜與其他女兒相守的親情。

陳碧玉的先生、台北榮總副院長蘇東平透露,八年前二女兒不幸溺斃,妻子相當難過,歷經很長時間,才逐漸走出傷痛;後來大女兒懷孕,她打算退休、赴美照顧,才依親申請綠卡。

..省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略....略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下一代很重要,那個很重要的下一代自己沒母親可以照顧嗎?

既然很重要,那為何沒有繼續照顧下去?

很重要? 再說一次我聽看看!!

那,那些沒有居留權的阿嬤可以幫忙的下一代們都是怎麼活過來的?

 

說越多,餡露得越兇,能搏取的同情只會遞減....

懂嗎? 誠實為上策不是?

就承認吧!!

承認自己想投機取巧的心態,投機取巧才是動機.

人非聖賢,在你承認的那一刻才能獲得諒解啦!!

 

裝無辜裝可憐? 都幾歲的人還來這套?

綠卡與同情妳兩個都要,也太貪了吧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