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ALA的喪生者哀戚...

2011030701:38

中午看新聞時,對出事的PUB感到眼熟,哇!?!不會是那一家ALA吧???好像,還有家二店吧...

記憶搜尋,十幾二十年前在還沒當兵時去過,當時對駐場BAND的演出很驚艷,好像那時期"五佰"與現今許多一線歌手都曾在那裏演唱過,最近一次去也是十多年前了;

 

這家店在中部算很出名的,太久沒在跑夜店,不太理解現在的業界怎會玩成那樣鹹濕?!因為同業競爭?!何苦這樣"拼"呢?????瘋猛男秀了?!

 

這樣的意外事件,讓我想起08年在深圳時,師父看到龍崗"舞王"四十幾人的時候,還擔心我的安危特意留言關懷耶!其實我已經離這種"嗨場"太遠了!

 

晚上的2100對這事件真做了不少功課,還跟泡棉業者拿了樣本做解說!

我看到新聞時直覺猜測,起火原因大約是裝潢業者與店家的漫不經心,省小錢卻也輕安全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災害現場照片

圖片來源:--勞 動 安 全 即 時 電 子 報 169--http://onlineservice.doli.taipei.gov.tw/big5/html/rw/enewindexview.asp?NO=304

台北市"某"行政大樓機房,工程銲接時點燃吸音泡棉(省在這裡做啥?!)

 

一般家飾與裝潢用的泡棉,從安全考量起碼也要使用符合CA117(美國加州)或BS5852(英規)的耐燃標準,美國在05年起,對床墊類產品還實施更嚴格的TB603標準,以噴發式火源做測試!!!

然而泡棉本身是沒有可能達到"防火"的!所謂的阻燃,能做到的效果是不助燃,以及在火源移除時該有自熄的特性,起碼不至於增加火勢;

為什麼先進國家還要定這些囉嗦的產品安規?!?因為普通泡棉只要直接接觸一點小火花,就會迅速的燃燒自己,帶起周邊的物質共同創造炙熱火焰!

只是材料的特殊功能也是有時效性的,長時間暴露在氧化或煙燻的場所,外觀完好也不代表特質如新...

 

 

胡市長真是辛苦,為此事件又"宣誓"了!希望他能為其他還沒發生的意外一起宣誓,別老想著出國拼"個人"外交,我替台中人先謝謝你了!

娛樂場所與裝潢的業者,拜託也請別再把貪便宜不當回事,生命的脆弱,如何省得起?????